总编辑有话说|再严的“禁酒令”,如不能真正落实就会沦为闹剧

《华夏早报》“总编辑有话说”专栏评论

文/董哲

公职人员24小时禁酒!近日,随着一纸禁令,河南全省120万公职人员正式进入“全天候禁酒时代”。无论是工作日接待,还是周末家庭聚餐,甚至节假日同学会,酒杯将彻底远离公务员餐桌。这项被称“史上最严”的禁酒令的出台,无疑若一颗重磅炸弹在官场轰然炸开。

这一举措看似有着诸多积极意义,从条例规定上它起码彰显了政府坚决整饬吏治、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决心,有助于净化官场风气,重塑公职人员在民众心中的形象。

从预防腐败的角度来看,酒桌往往是滋生腐败的温床。以往,在一些公务接待场合,酒成为了人情往来、利益交换的媒介。公职人员在工作日午间接待时饮酒,可能会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决策失误;而在周末家庭聚餐、节假日同学会等看似私人时间的饮酒场合,也可能存在公款吃喝或者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饮酒的情况。禁酒令的实施,一定程度上能够斩断这种潜在的利益链条,减少因酒而产生的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的发生。

然而,一项好的政策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如果仅仅停留在纸面上,那无疑是一纸空文,不仅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还会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像河南信阳市早在2007年就曾出台了“工作日午间禁止饮酒”的禁酒令,但不久前不是又发生了10名干部午间顶风违规吃喝致1人死亡的恶性事件吗?

要使“禁酒令”落到实处,首先要明确监督主体和监督职责。纪委监委固然承担着主要的监督责任,但不能仅仅依靠纪委监委的力量。单位内部的纪检部门也应发挥积极作用,形成内部监督机制,不能一味做“老好人”,奉行自己人不打自己人,想方设法包庇袒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同时,要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建立畅通的举报渠道,如设置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或者利用网络平台接受举报。一旦接到举报,必须迅速展开调查,如果查证属实,要严惩不贷。而不是敷衍塞责,“蜻蜓点水”式地走过场,甚至压案不查不办。

其次,执行过程中要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不搞特殊化。在官场中,往往存在着一些人凭借关系或者权力试图逃避处罚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必须要坚决抵制。无论是位高权重的高级干部,还是基层的普通公职人员,在禁酒令面前都应一视同仁。不能因为某个干部在工作上有突出贡献就对其饮酒行为网开一面,也不能因为某个干部职位低微就忽视其违规饮酒的事实。

再者,要建立长效的考核机制。禁酒令不是一阵风式的运动,而是要长期坚持下去的纪律要求。将禁酒令的执行情况纳入公职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与工资、晋升等挂钩。对于严格执行禁酒令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而对于违反禁酒令的,除了进行纪律处分外,还要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方面予以限制。

另外,宣传教育也要到位。不能仅仅依靠禁令的强制力,还要让公职人员从思想上认识到禁酒的重要性。通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学习典型案例等方式,让公职人员明白饮酒背后可能隐藏的腐败风险以及违反禁酒令的严重后果。

在执行禁酒令的过程中,我们也要警惕形式主义的滋生。有些单位可能会为了应付检查而采取一些表面功夫,比如在单位内部张贴禁酒标语,却没有实际的监督和管理措施;或者只是表面上宣称遵守禁酒令,实际上却依然我行我素。这种形式主义的做法是对禁酒令的亵渎,必须坚决杜绝。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在执行过程中还要避免矫枉过正,不能“监管过度”,走向另一个极端。

河南省的全天候禁酒令虽然是一项顺应民心、有利于吏治整顿的好政策。但要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就必须把执行和落实放在首位,通过明确监督主体、做到公平公正、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宣传教育以及防范形式主义等多方面的努力,让这一禁令真正成为公职人员行为的硬约束,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官场生态。

如果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执行不力、形式主义等问题,那么禁酒令就会沦为一场闹剧,不仅无法实现预防和惩治腐败的目标,还会让民众对政府的治理能力产生怀疑。希望河南以及其他地方能够以此次禁酒令为契机,切实打造一支清正廉洁、高效务实的公职人员队伍。

(作者系华夏早报社副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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