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一矿企被指合同欺诈违约转让 投资人和农民工损失惨重遭遇维权难

核心提示:从福建大老远地跑到陕西挖矿,没想到遇人不淑给自己挖了个大坑。福建三明人周承科经人介绍承包陕西汉中市勉县铺沟铅锌矿劳务项目,三年多来不但分文未赚,还倒欠了一屁股外债,就连出门维权买车票的钱都没有。
近日,工程承包人周承科、小包工头汪德海、熊正国等人对媒体称,汉中银茂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银茂矿业”) 隐瞒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涉债失信等关键事实,诱骗其签订八年期劳务协议;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违规使用民爆物品;合同未到期私自转让矿山,致其直接投资及外欠损失合计约 490万元,拖欠农民工工资三年未结清。他们多方维权无门,恳请监管部门尽快介入彻查。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 记者 黄道华 报道
轻信“证照齐全”入局 数百万元陆续投入矿山
2022年农历正月,福建三明人周承科经人介绍前往陕西省汉中市勉县,结识银茂矿业时任法定代表人牧长松。对方出示开采证、营业执照等材料,称铺沟铅锌矿主矿洞仅需清理数米即可贯通,投资50万至80万元便可开展采矿作业。
基于对方承诺,周承科决定合作。进场后,因高压线路被挖断,他自行出资3万元购置高压线并委托电力公司修复、检测变压器。2022年4月21日,周承科与银茂矿业正式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协议期限自 2022年4月21日至2030年4月20日,为期8年,并缴纳安全保证金20万元。
2022年5月起,周承科组织首批工人进场清理主巷道(含支护),约定单价每米 1550元,累计完成797米。同年9月,湖北宜昌人汪德海带队进场清理支巷道,单价一致,完成157米。同期,周承科委托陕西冶金设计院编制井下开采设计方案,花费23万元。
2023年起,河南老马工程队、四川巴中人熊正国施工队、王兴华施工队、浙江雷衍春施工队等先后进场,分别承担巷道掘进、采矿等作业,各环节单价、工程量明确。其中,熊正国缴纳保证金10万元,垫付民爆物品、生产设备等费用,投入数十万元。截至2023年11月,周承科累计投入资金达 320 万元。
期间,井下爆破所需炸药 7 吨、导爆管 7000 发、导爆线 4000 米等民爆物品,由银茂矿业负责申报审批,相关费用四十余万元由周承科全额支付,民爆物品直接送至矿山使用。2023 年 11 月 16 日,采矿许可证到期,银茂矿业仍组织施工,直至证件到期后才被迫停工。

银茂矿业公司旧址。
证件缺失违规生产 民爆物品使用存疑
随着施工推进,周承科、汪德海、熊正国等人逐渐发现异常。银茂矿业此前已涉债务纠纷,被列为失信“黑户”,无法为工人办理保险,且始终未能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为规避问题,银茂矿业董事长缪顺华要求周承科另行注册勉县汉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用于办理保险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最终仍未办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矿山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开展采矿作业。
更令人质疑的是,2023年11月16日,案涉矿山采矿许可证到期,银茂矿业仍组织施工。
“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证也到期了,尤其是施工和开采期间一直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却还能获批、使用民爆物品,这合规吗?”多名当事人表示,施工期间多次就证件问题提出质疑,均被银茂矿业以各种理由推诿、隐瞒。
合同未满私自转卖矿山 拖欠工程款工资三年未结
据周承科介绍,2024 年,双方约定由银茂矿业办理采矿证续期,费用由周承科承担。因资金短缺,周承科向银茂矿业借支23万余元并出具欠条。此后,周承科先后三次引荐投资商与缪顺华洽谈合作,均被对方以不合理价格、苛刻付款条件等为由“搅黄”,导致矿山停工,损失持续扩大。
让当事人难以接受的是,2025年10月,银茂矿业在双方《劳务合作协议》未到期、未与周承科等人协商的情况下,私自将铺沟铅锌矿转让给第三方。2025年底至2026年初,当事人前往矿山核实,发现原有住房被拆、设备不见,第三方已进场修路、装修办公区域,准备重新生产。
截至目前,周承科直接投资损失320万元,外欠农民工工资近170万元,各项损失合计约490万元;熊正国被拖欠工程款、保证金、补偿款等共计31.6万元;汪德海自2022年9月起带队施工,后续担任铲车司机,工资被拖欠多年,也未结清。
三年多来,当事人手持合同、欠条、工程量单据、转账记录等,多次与银茂矿业协商,向茶店镇政府、勉县信访、住建、劳动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均未得到有效解决。据当事人反映,银茂矿业董事长缪顺华甚至拉黑当事人电话,称“要钱必须法院判决”,对农民工工资诉求置之不理。相关部门多以 “建议走司法途径” 推诿,无实质协调、督办。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联系上银茂矿业公司董事长缪顺华,其称,周承科相关直接投资损失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与银茂矿业公司无关,周承科至今还欠银茂矿业公司四十万左右。如果周承科说银茂矿业公司和他解除合同违法,周承科可以去法院通过司法途径告我们。

周承科等人实际施工矿井,已被银茂矿业封存。
当事人联名求助 恳请彻查违法违规行为
“我们都是普通劳动者、底层投资人,不懂矿山行业规则,被银茂矿业隐瞒安全资质缺失、违规使用民爆、合同期内私转矿山层层套路,血本无归,还背负巨额外债,工程投资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三年多,生活陷入绝境。” 周承科、熊正国、汪德海三人联名表示。
当事人提出三大诉求:一是认定银茂矿业构成合同欺诈,其签订协议时隐瞒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失信等关键事实,诱骗巨额投资,应依法赔偿全部损失;二是严查违法经营行为,银茂矿业无证生产、违规申报使用民爆物品,涉嫌非法采矿、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恳请监管部门彻查处罚;三是追责违约转卖行为,立即清偿拖欠的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目前,当事人已向媒体求助,希望通过曝光推动问题解决,督促勉县相关部门、矿山监管部门介入调查,依法制止银茂矿业的不法行为,帮其追回损失、解决欠薪,避免更多人遭受类似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