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辑观察|广西“亮证姐”事件通报写得比小说都精彩

文/朱文强
一起简单的行车纠纷,因为奔驰女司机一句——“要不你就往后退一下,要不然我就拿证了哦”——而激起民愤。千呼万唤,广西“亮证姐”的事儿今儿终于发了一个官方通报。也终于明白,为啥公务员考试更多的是逻辑而不是知识。通报写得很长,很详细,简单总结一下核心内容:
1、奔驰女司机不是公职人员,而是钦州市一个汽配公司的员工,她父母是防城区江山镇村民。2、奔驰女亮证属实,证件为其老公的消防救援站的行政执法证。3、警方没有查询男司机的个人信息,女司机之所以知道男司机的姓名和家庭住址是因为女司机的爸爸认识男司机一家,他们是未出五服的亲戚,两家相隔800米。4、男司机报警称因会车纠纷导致自己被女司机威胁人身侵害后警方未出警处理符合警务工作规范。5、女司机报警称男司机发视频维权后收到12123平台的多条违停挪车信息,怀疑车辆信息被套牌,警方跟随女司机一家到男司机父母家,要求男司机删除视频并道歉,否则要拘留,没有违法违规和程序失当。
我的一位媒体前辈说,亮证逼人让路是真的,现场说出地址是真的,接警没有出警是真的,上门逼删视频是真的,挂掉记者电话是真的⋯⋯当事人反映和媒体报道都是真的,只是每一处都被官方给出了“合理理由”。
而让大家看不懂的是,既然所有理由都这么合理,为什么当事人和广大网友都不买账?是这届当事人和网友太不懂事?还是中间隔着什么?
比如奔驰女司机亮证这个事,我清楚的记得前一晚媒体援引防城港副市长、公安局长的一个说法:奔驰女司机拿出来的证件是假的,目的是为了吓唬人。
仅一夜之隔,假证变真证。
可能涉嫌的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犯罪变成了一般违法违纪问题。
再比如大家更为关心的,男司机个人信息被泄露这件事,通报讲是因为奔驰女的父亲(同车男子)认识男司机和他父母,所以才会知道男司机的家庭住址。
但男司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他根本不认识对方,而他把女司机照片给父母看过,同样不认识,他对这个解释是存疑的。
这里就有一个很奇怪的逻辑问题,女司机父亲既然当场就认出男司机是他亲戚,这个会车纠纷不应该当场解决吗?何苦要闹到要亮执法证威胁的地步?以至于后续女司机一家竟带着警察上门要拘留男司机?
这“亲戚关系”真是有点逆天了。
其实我挺想知道,官方这篇通报出来以后,男司机一家是不是认下了这个800米之外的亲戚,毕竟这可是官方认证过的。
总之,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合理”,又透着一股“反常”。
而当地公安的一系列操作就更显得“与众不同”。
此事涉及前后两次报警,第一次是男司机,第二次是奔驰女。
当地警方对这两次报警做出了完全不同的两种处理方式,而通报却称,两次处理都符合警务规范,仅仅是与男司机沟通不够严谨。
男司机第一次报警,给警方提交了行车记录仪,警方给出的结论是,一般纠纷,去协商处理。
但我们都知道,行车记录仪里所记录的内容明确了两个问题,一个是女司机亮执法证逼男司机让路,一个是男司机个人信息被开盒。
仅从形式审查的范畴来看,这已经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即,女司机若为公职人员,因个人纠纷便使用执法证相要挟,属于非职务行为中不当使用执法证件,典型的滥用职权;女司机若非公职人员,则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犯罪,轻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则涉嫌刑事犯罪。
面对这类问题,公安机关应该对案件进行登记受理,出具正式受案文书,然后进行实体审查,符合立案规定的立案,不属于公安管辖范围内的转相关部门处理。
我想问一下防城港公安的领导们,你们对这次警情的处理符合哪一条规范?
而对于奔驰女司机的报案,当地公安就显得非常卖力了。
他们连夜跟随报案人一家,来到男司机父母家里,要求男司机删除网络举报视频,并向女司机道歉。
被拒绝后,竟搬出治安管理处罚法,要对男司机进行行政拘留。
同一件事,仅仅因为报警人不同,而产生了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却又都符合程序规范。
我想问一下防城港公安的领导们,你们对这次警情的处理又符合哪一条规范?
果然是法律条文的解释权都在你们那里是吧。
按照官方通报的说法,目前仅仅是女司机老公因违反证件管理规定被立案调查,而使用执法证冒充国家公职人员的奔驰女司机却安然无恙。
广西“亮证姐”事件源于一起极小的行车纠纷,但它所呈现出来的意义却是极大的。
当下的社会中,的确存在一个阶层,他们可以肆意地以所谓的高贵身份霸凌其他社会成员,且这个行为会获得公权力的默许。
很遗憾,在“通报时代”,即使你的通报写得比小说都精彩,民众依然可以选择信与不信。
(作者系华夏早报社副总编辑)
一审:张颖 二审:董哲 三审:江单
5000年中华都是中国血统
实事求是就这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