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辑有话说|刚下会场就上酒桌,还要喝死多少官才能刹住吃喝歪风

《华夏早报》“总编辑有话说”专栏评论

文/董哲

日前,中央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10名干部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月13日 新华社)

前脚刚迈出学习教育的会场,后脚就踏进违规吃喝的饭店,这看似让人难以置信而又极其荒唐的事,它不但真实地发生了,而且可能天天都在发生。要不然,每天那么多贪官污吏被查,那么多典型案例被通报呢?

而发生在河南信阳的这起违规吃喝典型案例,如果不是喝死了一个官,盖子捂不住了被曝光出来,恐怕这次违规吃喝又悄无声息地翻篇了,那些“两面人”就侥幸躲过了处分。

这次通报,把事情说得有点详细,让我们普通民众更进一步看清楚了这些干部的“两面人”的真实嘴脸和官场现状。

3月21日这天,信阳市罗山县委、县委政法委先后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部署会,作为这次违规吃喝事件的主角、组织者,罗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献林参加上述2个会议。笔者不在现场,但可以想象得到,当时这个书记在会上是如何一副高高在上、激情陈词模样的。

可能谁都没有想到,在这个节骨眼上,这帮在会上夸夸其谈教育别人的家伙,屁股刚从会场的椅子上离开,又那么快坐到了违规吃喝的酒桌上。这番作派,把官场上的形式主义演绎得堪称淋漓尽致。所谓的学习、培训、学习教育活动等,在他们那里俨然成了组织酒局、违规吃喝、大搞腐败的藉口和机会。实际上,也恰恰说明这些官员平时都是这么干惯了,肯定比这次更甚,只是以前没有这回“倒霉”,把一个同僚喝死了。

再说回这次酒局,我记得信阳早在2007年初就出台了禁止公务员中午饮酒的规定。在信阳官场深耕多年,身为罗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李献林不可能不知晓这一禁令,被他组织的信阳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叶金广,市纪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三级调研员林志友,市委政法委督查督办科四级调研员鲍倩、平安创建科科长张玉,罗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巍巍,罗山县公安局政委汪海洋等一众官员,也不可能不清楚。

但即便没有禁酒令,他们作为党委政法委、纪委、公检法等系统的干部,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可谓是明知故犯,性质确实极为严重,影响极为恶劣,是极为典型的目无法纪、顶风违纪。

对于上层三令五申、反复部署学习教育、要求长期坚守的铁规矩,天天在这些官员耳边吹,天天挂在嘴边谈,为何他们还敢一如既往,我行我素,照喝不误?说他们政治意识极其淡薄,那是抬举他们,这些人个个是官迷,官瘾大得很,在官场浸淫多年,服务老百姓的意识一点没提高,个个倒是深谙为官之道。

他们也不完全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毫无敬畏戒惧之心”,他们也怕被查被抓,但他们想升官发财的欲念和违法乱纪的贼胆,还有那日夜作祟的侥幸之心,肆意泛滥盖过了一切,打败了所有的法纪、正义与公德。

最后,他们是得到了处理和处分,不管轻重与否,算是给了他们一个教训。但还有更多的他们能不能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看下一个通报以及越来越多的通报,就知道效果了。

以前遇到类似的案例,我习惯讲到要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实际上这些违法违纪的官员干部大都官官相护,谁监督谁啊,监督的和被监督的都坐在一张酒桌上胡吃海喝了,政法委、纪委和公检法系统的都成了一家人了,一家人能打一家人吗?所以,一切监督机制,在变质变味、畸形、失控的权力面前统统失效。

跟他们谈加强思想教育也是鬼扯,他们能在官场上混,哪些能做不能做,个个门清,但就是挡不住他们贪腐的心。什么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和使命,他们很清楚自己是个当官的,手中有权,可以为所欲为。至于使命就是升官发财拼命贪。想对这些人通过廉政教育等方式提高他们的廉洁意识,那是死猪身上浇开水白费劲。

对于这些一贯表态上坚决贯彻、行动上背道而驰,台上说一套台下做一套的“两面人”,还有那些纪检监察干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甚至与违规违纪者沆瀣一气,一些地方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等行为,无疑都是对党的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的公然践踏。

从这次通报和查处力度来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非“纸面雷霆”,任何心存侥幸、无视党纪国法的公职人员,都必将受到严惩。还是希望他们能够真正从思想根源上认识到违规吃喝等作风问题的严重性,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价值观,争取做一个不祸害老百姓的“好”官吧。

(作者系华夏早报社副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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