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原则

文/《华夏早报》特约撰稿 廖梦君

世间万物都有自己的生存原则,或曰规则。就产生时间而言,原则在前,规则在后。原则具有个体性和主观性,属个体或组织行为。规则具有规定性和普适性,来自宇宙自然法,是效法自然的结果,乃社会共有行为。可见,规则是社会的,有社会规定性;原则是个体(包括个体性组织)的,有自我规定性。规则是上位概念,原则是下位概念。当原则与规则产生矛盾时,原则必须服从于规则。自我规定必须在不干扰或破坏社会规则的前提下进行。任何与规则相矛盾的个体原则只能在个体的有限范围内施行,不得超越规则而“自行其是”。否则,社会规则便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而失去规则约束的社会必将紊乱,不得善终。故规则乃全体社会成员共同的守则。

推而广之,国际间形成的规章协议乃各国共同遵守并切实履行的规则。

尽管如此,我们每个人,我们日常所做的事情,都从基本的生存原则开始。

一个足球裁判员首先必须遵守足球场上的规则,按规则对赛场上的行为进行裁定,不得随意而为。否则,这个裁判员是不称职的,必将被逐出球场。同时,裁判员也有自己的原则和风格,这就是秉公办事,或反应敏捷,裁定果断;不偏不倚,不吹黑哨、暗哨;不接受任何贿赂(包括物质和精神的)等,心中惟有规则。在这里,个人原则服从于规则,同时保持自己的独立性。

教师不收礼,同样认真负责地教好学生,是基本原则;医生不收礼,同样负责地医治病人,是职业原则;记者不收红包,同样履行自己的天职,如实报道事件真相,是生存原则;法官不收礼,同样依法公正判决民事纠纷、刑事案件,乃是作为法官无可推卸的责任,更是作为正义化身的生存原则。

同理,一个官员也必须遵守官场的规则,也即官场生存原则。尽管官员办事时有自己的行事原则,但原则必须服从于政府法令和社会公共规则,不允许有任何任性的行为发生。那种滥用权力、肆意妄为、随处耍官腔的做派,不会产生好的效果,只会给人民带来祸害。同时,所谓“潜规则”也是见不得人的违背国家法令的行为,它的存在和泛滥使得现有规则形同虚设,并导致法令不行,法治不张,造成社会风气败坏,带来严重灾难。

不用说,规则是天体间普遍存在的现象。自然界昼夜的更替,四季周而复始,冬去春来;月缺而圆,圆而缺,也是因地球的公转与自转配合了宇宙运行的规则而成。而地球人与万类能够在地球上生存,自由和谐,也是因为地球人协调了宇宙的运行规则,方能得天体之默契,使天人相睦,万物相生。所以,宇宙的运行规律其实在默默地告诉我们:一切皆是有规则的!无视规则的悖逆只能得一时一事之利,不可持续,不能长久。

蛇有蛇路,猫有猫路;公鸡打鸣,母鸡下蛋,各有各的“套路”。弱肉强食是所有动物的生存原则,谓之“丛林法则”。人是脱离了低等动物,并跃升至高级阶段的灵长类,在地球上享有至尊地位,更有自己的生存之道。否则,枉称“高级”。

何谓“高级”?有精神、思想、灵魂之谓也!人之所以为人,首先是因为他有理性,有自己严格的生存原则和严密的生存系统。这种生存原则和系统乃是超越了一切低等动物的生存之道而具有自我规定性的高级存在,不独超越了一切低等动物,而且高居于人类自身之上。惟如此,才体现人的尊严、神圣和高贵!正因如此,构成人类社会的存在,其先决条件便是人类有自己独特的、区别于一切低等动物的生存原则。反之,没有生存原则的人类只会堕落到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必定毫无秩序,毫无底线,最终将导致成员间无规可循,无法可施,无信无誉,寸步难行!

这话似乎有点危言耸听,实则一点不过。有一个故事可以说明这一点。某局长因为一次贪念得了二十万,事情无人知晓。但毕竟是初次,他在夜里反思起来感到有点紧张,这有违他当官不贪的生存原则。但随后他就原谅了自己:原则是死的,人是活的。大家都在搞钱,不要钱的是傻瓜,也不为“圈内”所容。于是他放弃了他先前的行事原则,胆子越来越大,欲望越来越强,到最后无法收拾,终至于锒铛入狱。这样的例子很多,贪官也越来越多,而且贪欲也越来越强烈,正从一个侧面说明了社会规则的丧失与人的生存原则的缺失是何等可怕!

就个体而言,生存原则是支配你所有行动甚至精神意志的圭臬。你的思想受这个原则的过滤,你的行动在这个原则下运作,并且不失时机地出招。原则是你的“北斗”,是你人生歧路上的指路牌。坚持原则,你不会走错路;放弃原则,你将一事无成,甚至落寞终生。

一般地,生存原则总是与良知、理性为伴的,大凡有原则的人亦有良知,行为处事都符合人的理性,而非相反。三个小孩依仗自己的强势而为非作歹,强迫另一个弱势的孩子吃粪便,如若不从便拳脚相加。这是违背良知与人性的,与社会大氛围的毒化不无关系。否则,十来岁的孩子断然干不出如此丧失天良的勾当。孩子虽然没有严格意义的生存原则,但从成人那里耳濡目染,当有所裨益。可是我们的成人又做得如何呢?在有些国家,类似上述行为必遭正义挞伐,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不如此,社会规则便形同虚设,生存原则亦徒具虚名,人也“人将不人”!

如此看来,作为社会的人,作为容纳人的社会,作为人类共有的世界,除了每一个体有自己的生存原则之外,还必须有共同的生存规则。如此方能达社会之大通,世界之大通,人类之大同。

那么,整体而言,人类的生存原则是什么呢?吾谓有三:一曰有序;二曰守则;三曰互爱。此三者乃人类生存原则之要。有序是首务,也是许多动物生存的基本原则。大雁飞行时一会儿排成“人”字,一会儿排成“一”字,秩序井然,决不紊乱。鸭子出行时一前一后,队伍整齐划一。蚂蚁搬运食物的过程挺有趣,它们连成一根线,相互接触时还碰碰身子,打着“招呼”,显得彬彬有礼。这些都是动物的本能,从它们身上,我们看到了生命的可贵与可爱。同类有序而行,互相爱护,互相帮助,这一点,毫不逊色于人类。它们的这种“有序”从出生始便具备,天然的,无需培训。既然低等动物都如此“有序”,作为高级动物的人类自不待言,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我们就不配为人!

人类的“有序”既原自动物,又高于动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作为种族遗传必须遵循的秩序。二是作为社会成员必须共同遵守的秩序。前者叫“人伦”,后者叫规范。人伦是我们人之所以为人的第一序列。人的出生有先后,所谓长幼尊卑是也。这决定了我们在家族系列中的辈分,你在你的家族中属哪一辈,按传统都有专门的“字”。如姓廖的有“……锦、章、新、灿,基、正、湘、东……”,姓黄的有“……祖、德、前、功、大,光、宗、镇、福、庭……”,一直排下去,代表你的家族繁而不乱,生生不息。你属哪一个“字”,便归属于哪一辈,便有专门的称谓,避免了辈分的混乱。

同族不能通婚,上下不可“任性”。同族而婚则其子不繁,且导致劣生,劣种流传。久之则家族必衰落。上下“任性”则是乱伦,乃为人之所不齿!

作为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秩序是“有序”的又一重要体现(实际上与社会规则相呼应)。最简单的如排队购物、上车,先来先购,后来后上,这是无须说教的。如果谁破坏了这种秩序,谁就将受到众人的唾骂。因为其行为将扰乱整个环境,如果大家竞相效仿,社会就会乱套,后果不堪设想,因而是无法容忍的。

所以,“有序”乃人之所以为人的最基本的生存原则。

其次是守则,即守规则,在中国传统中,规则多称“规矩”,守规则叫“守规矩”。这多少带有行业帮规的意味,表明国人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意识。迄今仍常听人说,“你要懂规矩”,“这太不合规矩”,等等,令人感慨尤深。

家有家规,族有族矩。过去触犯族规是要受到严厉惩处的。譬如一个人偷了公家的东西,被捉拿后,轻则五十大板,严重者将被沉潭。严厉的家规也一样。对女孩尤其如此。父母要求孩子说:“笑莫露齿,坐莫摇身。站有站相,坐有坐相”;又说:“食莫语,寝莫言”,与人言勿高声大叫;吃饭不出声,夹菜不乱挑;不得敲打锅碗瓢盆;不欺弱小;见到长辈要先尊称,再鞠躬;做生意要讲信用,欠人债要还,等等,都是给子女讲做人的规矩,也即生存原则。这些生存原则大都是做人的道理,是维系一个家庭和社会应有的礼仪。有些自然过时了,有些仍然适用。如欠债要还,见人打招呼,见比自己年长的应尊称。这都是做人的基本原则和必须有的底线。但现在的年轻人似乎不太在意这些,也没有什么规矩,似乎从不主动叫人,也不知道他们心中有无生存原则。有些人欠债也不还,你去讨账时还没好脸看。甚至连一些企业也说农民工“恶意讨薪”(真是岂有此理)。欠债的人成了爷,讨债的人倒成孙子了。时听人说,世风日下,道德下滑,人性堕落,恐非虚也!由此可见,生存原则的缺失给社会带来的决非福音。

“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规矩(规则),行事“东一榔头,西一棒子”,你唱你的戏,我哼我的歌,社会必处于无序状态。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终将导致社会成员疑虑满腹,恐慌丛生,整日觳觫,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个先到。这样的现状一旦有事,便是众叛亲离,树倒猢狲散,其势必如江河决堤,一泻千里。

须知,规则是现代文明的基石,是一个国家、民族进入现代文明社会的标志。这一点,农耕时代的人对它尚处于无知状态,大家各耕自家三亩地,老死不相往来。社会来往甚少,即使偶有交易,也不过是你情我愿,不构成社会规则,自然也不会影响大局。而现代社会是市场经济社会,自由市场进入了高度发达的大社会状态,人们的交往广泛,贸易往来频繁,生意越做越大。特别是跨国公司(企业),将生意做到别的国家,所以都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彼此无条件地遵守。这些规则久了,便形成了彼此间的默契,就有了所谓“契约精神”。有了这种契约精神,便有了信誉,有了对彼此的信任,互相尊重,决不违犯。一旦有人违背,便将受到严厉惩罚,且从此失信于人,他在所有交往中都将不受待见,也必将寸步难行。

所以,生存原则,规则意识(也即契约精神)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是现代公民的标尺。拒绝规则意味着仇恨文明,而仇恨文明必将导致民族的衰败。

规则没有特权。相反,它是一切特权的限制者,任何人,包括总统或其他手握权柄者,都必须在规则之下行事。一切超越规则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惩治,无一例外。“一个女孩陪校长睡一觉,留校了;陪导师睡一觉,保研了;陪导演睡一觉,出名了;陪官员睡一觉,升职了;陪领导睡一觉,加薪了;可她陪农民工睡一觉,就说是卖淫,就要抓入监,罚款,拘留!”这是什么逻辑?体现什么样的规则?

第三是互爱,前人提“博爱”,我以为这个理念过于宏大,作为个体的人应该互相友爱,以体现和谐文明,体现团结共事、欢快娱乐的美好氛围。人与人之间应以友爱为宝,不算计,不诋毁,有事互帮。如此方能形成友好的人际关系。难道非要斗吗?彼此相处,不斗可以吗?斗有什么好处?为什么一定要将人分成敌我?难道相互帮助,相互友爱不好吗?人类只有好坏之分,善恶之辨。弘扬好的,惩治坏的;激励善的,鞭挞恶的,如此才可成就风清气正的美好社会,人活在其中才感到舒心,才谈得上幸福。

然而,事实上这也只是一种美好愿望,因为任何群体里总有不合群的个体。这种不合群并非独特个性,亦非标新立异,而是那些不守规则,没有生存原则的异类。或生性好斗,或受一定环境(如家庭、社会)的影响而变恶,脑子中常有一种占有欲,“我的是我的,你的还是我的”。如果得不到,他(她)就可能强占,甚至置人于死地。这种恶人恶行没有社会概念,没有规则意识,也没有什么生存原则,如不及时制止,就可能成为我们的敌人。爱因斯坦说:“敌人不是以国家来划分的,而是以善恶来划分的。”这话切中肯綮。人类必以善为美,以善为我们相处的纽带、行事的原则。大力挞伐那些恶人恶事,保障良善畅行,乃政府的职责所在。只有维护了社会规则,守住了公平正义,才可能惩恶扬善,风清气正。惟如此,互爱才有滋生的土壤,才有实现的前提。善事不张,则善人恹恹;恶事不除,则坏人嚣嚣。这样的社会,再善的人也不敢面对恶势力,久之,社会就会见恶则躲避,见善而不为,见老人倒地而不敢扶。谁乐意见?

生存原则和社会规则的并行不悖、相得益彰构成了文明前行的力量。民族的强大亦有赖于此。

无数事实证明,没有生存原则、不按规则出牌的人,不管你现在活得多么光鲜靓丽,最终都会变得一无是处,甚至身败名裂。

然而在现今国人的眼中,人们看重的是权势与金钱,崇拜的是权力与官位,却无视生存原则的有无。似乎只有那些手握权柄,行走于规则之上者才是人生的强人。他们置原则于不顾,以“做人上人”为奋斗目标,似乎只有成为人上人,才会仰视众生,风光无限。所以,国人一生以追求一官半职为己任,官位越高越显赫。为了这个目标,他们熟谙了做人的“套路”,一面筑墙,二面放光;他们游走于原则边缘,口里讲着原则,行事却毫无原则,甚或毫无底线。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还有一些人倚仗主子的权势,老子天下第一,谁也管不着。江湖上以强凌弱,欺行霸市。或者心狠手辣,专事诓蒙诈骗;或者以次充好,以假乱真,造成假冒伪劣泛滥,扰乱社会经营环境。凡此种种,都是规则的破坏者,他们的“生存原则”就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因为这些败类,整个社会乌烟瘴气。这种毒瘤一日不除,社会便一日不得安宁。

强调生存原则的重要性,并不排除特殊情况下的“变通”。那些刻舟求剑式的守旧,那些假规则(原则)之名而行权力之欲的伪善者,实际上并无坚持原则的真义。所以,原则并非羁绊。孟子讲“男女授受不亲”(《孟子·离娄上》),这是原则。但又说,“嫂溺水,援之以手者,权也。”就是遇实际情况要善于变通,要有“权宜之计”。这样的“灵活性”并非与原则冲突,相反,都是为了达到共同的目标,完成共同的大业。

著名艺术家陈丹青讲过一个他亲身经历的故事。他本是一个非常坚持原则的人。但在他从事艺术教育的过程中,曾被种种“坚持原则”的行为所羁绊,令他非常懊恼痛苦。尤其是在一次招考研究生时的遭遇,他遇到了一个非常优秀的考生。该考生专业水平极高,极具艺术天赋。但英语考试差1分,学校便决定不予录取。陈丹青为此反复解释,举过很多例子,可领导就是不听,就是要“坚持原则”。陈丹青毫无办法,为此非常气愤。后来该考生被英国一所著名艺术学院录取,别人毫不在乎他的英语,看中的就是他的艺术才华。这就叫“变通”!而我们的那所学院却“坚持原则”:英语差1分就是不行,哪怕你是天才!

我们说,培养人才是大学的最终目标,现在遇到了专业一流的人才,却被一个不搭边的旁科成绩所束缚而放弃录取。这不明摆着与教育的本义背道而驰吗?我国的教育界有不少类似的死板人物在,他们打着“坚持原则”的旗号,却干着戗害人才的勾当,使得不少人才外流,令有识之士扼腕!

自然,原则是本义,变通是策略。即是说,原则是根本之法,变通是权宜之计。二者并行不悖,可入人生佳境。

这里还须强调的是,变通不是放弃原则,更不是不讲是非,黑白不分,良莠不辨。变通是在不损害原则的前提下,为解决主要矛盾而采取的策略。它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机制。

如今,一些地方官员毫无原则,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层出不穷,造成百姓与政府间的严重对立,致使政府形象受损,信誉扫地。这样的局面不能不令人惴惴!

你坚持原则,你是一个真诚的人,从来不会说假话,哪怕关涉自己的“切身利益”,也不会无原则地说假话,那么有人会说你是一个“十足的书生”,不谙世事,不通人情世故,情商低。于是,你就会失去一大堆“友谊”,别人会嘲讽你,远离你,因为你的生存原则会带给“朋友”麻烦,使他们失去了眼前的好处(但他们不去想将来的好处)。如果你是一个内心脆弱的人,那你可能会在别人的唾沫中淹死。但如果你的内心足够强大,那不要紧,由别人说去,你只须坚持自己的原则就是了。我生活在我自己的阳光里,何足惧哉?

没有一个人能使所有人都满意,除非你不说话,不做事。你只要说话、做事,总会有做错事的时候,这样必会有人对你不满,说你的怪话、坏话,你能堵住他的嘴吗?关键是你在大是大非面前是否坚持了原则,是否按照你既有的生存原则办事,正直而富于良知,而不是胡来,那么你尽可以放心。

你甚至在孤独中也不愿意放弃原则,改变自己而说假话。这是极可贵的品格,应大加赞赏!一个人难在他独处时仍然能按原则办事,因为独处所行之事只有你自己看见,即使干了违法乱纪的事亦无人知晓,而你却仍能按原则办事,不敷衍自己。因为你知道,这样的敷衍无异于自欺欺人,虽然可能得一时之快,却失去了终生之誉。别人不知道并非万事大吉。“头顶三尺有神灵”也并非唬人的虚话。你若要自己的灵魂安生,便该记住这些人生律令,因为它们就是你的生存原则。你应该在自律中明白其深层的意义。

有些人常常在别人坚持原则的时候巧妙地掩饰自身,让原则埋藏在得罪人的事下面。这样,他们便能获得生存的好处,两头圆滑,八面灵光,日子光鲜,让难受的时光给了坚持原则者。然而,这样的人多了,最终亦将导致大家都无原则,其后果可想而知。

“很灵泛”的个体可以做小事,不可承担大任,尤其不能承担为信仰而努力的目标。因为他们常常为了眼前那点利益而扭曲自己的灵魂,干出不可想象的龌龊之事。这种人多是无良知者,也就谈不上生存原则。

讨上司的欢心是为了求得进步,但如果上司是无原则的,那么你便将掉进一个深深的陷阱;讨周围人的欢心是为了求得和谐,但如果你遇上的是一群愚氓,那么你现有的良知亦将被污损而隐入泥淖,单等那一泓水枯干!

人的生存原则各式各样,或各有其长,亦各有其短。但总归一条,任何生存原则都必须守住社会规则这条底线,与规则相行不悖。倘能如此,一切便畅行无阻,无往而不胜。

一审:贺强 二审:董哲 三审:江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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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刻,洞见。

  2. 匿名发布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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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雄文!深刻,洞见!

  3. 匿名发布于: 

    有感而发,于世有补。

  4. 匿名发布于: 
    评分:

    眼界开阔,议理深刻,针砭时弊,补世所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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