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辑有话说|“无人不冤”:一句台词,撕开司法公信的烂疮

《华夏早报》“总编辑有话说”专栏评论

文/董哲

真的万万没想到,作为省级检察机关,给信访老百姓回复短信,居然能说出“无人不冤,有情皆孽”这种《天龙八部》武侠小说中的台词。表面上看是劝人看开、好好过日子,可细品一下,就能品出里面的敷衍、傲慢,还有对法治本职的彻底背离。

这哪里是司法机关该说的话,分明就是一碗堵人嘴的毒鸡汤。

老百姓但凡走上信访这条路,谁不是被逼得没办法?谁也不是没事找事、故意缠访闹访。大多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了侵害,跑断了腿、磨破了嘴,就想讨一个公道、要一个说法。信访是法律给普通人留的最后一条申诉路,是他们对公平正义最后的盼头,他们要的从来不是什么人生大道理、宿命歪理,就想知道自己的事谁对谁错,自己的冤屈有没有人管、能不能解决。

可江苏检察院这条短信,倒好,直接甩出来一句“无人不冤,有情皆孽”,轻飘飘一句话,就把所有信访人的诉求、所有司法该解决的问题,全推给了所谓的“人生宿命”。明明是司法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群众的合理诉求没被正视,反倒成了信访人自己执念太深、放不下过去。

这根本不是劝解,就是赤裸裸的逃避责任,拿这些虚无缥缈的话搪塞人,把司法机关该担的责、该办的事,扔得一干二净。

司法机关是干嘛的?不就是依法办事、定分止争,帮老百姓主持公道、纠正错案的吗?就算案件程序走完了、依法终结了,也得明明白白跟群众讲清楚缘由、说清楚法律依据,而不是用这种云里雾里的话,让群众有苦说不出。

“无人不冤”这四个字,说出来容易,却狠狠打了司法公正的脸,这话潜台词不就是“天底下人人都有冤,都没法解决”吗?这不是自己砸自己的招牌,亲手毁掉老百姓对法律的最后一点信任吗?

更让人寒心的是后面那句“往事何必常回味,望您释怀息访”。老百姓心里的冤屈、遭受的不公,是说释怀就能释怀的吗?那是关乎切身利益的大事,是堵在心里的一口闷气,不是一句轻飘飘的“别想了”就能过去的。

不去深究案件本身的问题,不想着怎么真正化解矛盾,反倒逼着群众忍气吞声、放弃诉求,这种高高在上的态度,压根就没把老百姓的难处放在心上。所谓的“免遭诉累”,不过是自己不想担责、不想纠错的借口,寒了信访人的心,也毁了司法的公信力。

说到底,这句话暴露的,就是部分司法人员完全跑偏的法治认知,彻底忘了本职。他们忘了司法不是谈玄说妙、讲什么宿命轮回,而是要实打实解决问题;忘了司法权力是人民给的,就得为老百姓主持公道,而不是敷衍了事。

把司法责任推给命运,把群众诉求归为执念,用这种和稀泥的话代替法治担当,长此以往,只会让小矛盾变成大纠纷,让越来越多的人对法治失去信心,让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变得岌岌可危。

法治社会,从来容不下这种糊弄人的鬼话。司法机关手握公权力,每一句话、每一次回应,都牵着老百姓的切身感受,都连着法治的权威。别再讲这些虚头巴脑的废话,多俯下身子看看群众的难处,正视工作里存在的问题,依法办事、有错必纠,才是真正的正道。

要是总拿“无人不冤”来甩锅、糊弄群众,司法公信力迟早被耗光,公平正义也只会变成一句挂在嘴边的空话。

(作者系华夏早报社副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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